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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雨花台区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南京市教育局 2016-4-30 8:41:30

雨花台区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6] 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的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二、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入学条件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① 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 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
③ 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 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 拆迁户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 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在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 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①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 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在施教区内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公办小学招生
1.施教区内学生免试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热点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我区在去年实施电脑派位的基础上,增加电脑派位计划。届时将在本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派定学位。组织电脑派位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市招办统一组织下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实施。
参与电脑派位的热点学校(小行小学、雨花外国语花神庙分校)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西善桥小学、梅山第二小学、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的学额将在5月27日前在《雨花教育网》公示。我区符合学区条件的小学新生可于6月13日、14日在施教区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
市招办统一组织,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热点学校(小行小学、雨花外国语小学花神庙分校)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西善桥小学、梅山第二小学、雨花台区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电脑派位招生工作。
3.残疾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民办小学招生
南京市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南京市民办力行小学招生,经区教育局同意、市教育局备案后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1.对符合“五证”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① 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至2016年5月31日止)的暂(居)住证;
③ 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南京市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满一年的营业执照;
④ 独生子女证;
⑤ 预防接种证。
2.不符合“五证”条件但符合在我区暂(居)住满五年(含)以上,且子女在我区读满三年幼儿园的(简称“5+3”),将优先予以登记,区教育局将视空余学额情况尽力接纳。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 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暂(居)住满五年(至2016年5月31日止)的暂(居)住证;
③ 随迁子女在我区读满三年幼儿园的凭证(幼儿《成长记录册》);
④ 预防接种证。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或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随迁子女父母持“五证”及“5+3”材料在报名登记时,需填写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居住证登记信息委托查询书》(宁教规划[2016]12号)。区教育局将所登记的随迁子女父母暂(居)住证信息统一送公安部门查实,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取消该生学位。
六、照顾对象及申请办法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符合以上条件的照顾对象须到区教育局小教科统一报名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报名时须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相应照顾类别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日程安排
4月29日,公布《雨花台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雨花台区2016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雨花台区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5月15日,各小学发布招生通告,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5月21日—22日,我区各小学学区生入学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报名时,要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该学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5月25日前,各小学上报《2016年一年级学区生一览表》。
5月27日前,区教育局公布实行电脑派位与多校划片试点学校空额摇号的名单和计划。
6月13日—14日,小学新生填报热点学校与多校划片学校的电脑派位志愿。
6月26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学校与多校划片学校电脑派位。
6月27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2日—3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关报名点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各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八、本办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雨花台区2016年小学施教区划分一览表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雨花台区2016年小学施教区划分一览表
学校
施教区划分情况
实验小学东校区
雨花西路两侧:单号从1号开始至121号,包括普德村、普德花园、能仁里1—3号、能仁里一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双号从2号至120号,134号至220号,包括中华新村、钱家村、安德里1—30号。
长虹南路两侧:西云村铁路道口以东,双号含310、318、324号;单号从391号至449号,含南窑岗村、锦虹美苑、绿岛华庭、观云国际;
雨花路铁路以南;
雨花东路:花雨南庭。
实验小学西校区
雨花东路两侧至卡子门,含雨花村(养回红村)、晨光巷、西羊巷、爱涛逸珍公馆、机电花园;
凤台南路两侧由应天花园至梦都大街;
长虹路两侧至西云村铁路道口以西:北窑岗村、长虹新寓、凤凰和美;雨虹雅苑;亚东国际;
雨花西路单号129号、双号222号开始至菊花台公园、小行路单号15号、双号16号(警官学院):含安德里、龙福花园、龙福山庄、枫情国度·尚园、君悦城市花园、名门公寓、德安花园、安德门居委会、工农村;先锋公寓;
安德门大街11号:地质勘察院。
共青团路小学
雨花新村:共青团路1-5村;能仁里16号大院、能仁里二村、能仁里三村;共青团路两侧:含原共青团路11号、花好月苑、雨麓花苑,邓府山村、邓府苑、公交四公司、望江矶。
雨花外国语小学
雨花南路以南、卡子门大街以西、软件大道以北、花神大道以东地区,含玉兰山庄、康盛花园、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郁金香花苑、锦明家苑(郁金香路12号)、玉兰小区(郁金香路16号)、君悦湖滨、泰龙家园(郁金香路20号)、君子兰花园(郁金香路22号)、阅城国际、宏图上水园、蓝筹谷。
雨花外国语小学花神庙分校
雨花台区辖区内,机场高速以东,软件大道以南,卡子门大街以西:含双龙嘉园、九都荟、大桥机器厂宿舍等。
雨花台中学春江校区(小学部)
春江新城、蓝岸尚城、翠岭银河(非铁心桥各村居民)、万科金色里程(过渡学区)、人才公寓(过渡学区)。
小行小学
小行路单号从27号(金蕊家苑)开始至结束,双号自18号(警犬研究所)开始至结束:含小行社区、菊花社区、康润园、时光澔韵、名城世家、柏阅澜庭、警犬研究所宿舍、消防中队宿舍。琥珀花园。
铁心桥小学
铁心桥街道原各村。莱蒙水榭(过渡学区)。
景明佳园小学
景明佳园小区
梅山第二小学
梅山街道矿区部分:梅欣社区、梅岭社区(含梅苑小区)。
西善桥小学
西善桥街道各村,含油坊社区:七彩星城、贾西新苑等;古遗井社区;西善桥社区;福润社区。
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
善水湾小区
雨花外国语小学西善花苑分校
西善花苑;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含西寇社区,天后社区。
岱山实验小学
过渡学区:岱山经适房片区。
古雄小学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南、宁芜铁路以东地区,含新建社区(部分):新建公寓、新建一村及原有未拆迁的11个村民小组;建通社区:建绿新苑;绿洲社区:绿洲新村。永安社区:15个村民小组。
板桥新城管委会所属部分地区,新林社区(部分):新林芳庭、古雄新居、朗诗绿色街区、金域华府。
板桥小学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北地区,含板桥社区:板桥新村、向阳雅居、胜利南苑、板桥秀苑及西来、胜利、杨戴3个村民小组;含三山社区:朝阳西苑、静华公寓;驻地单位: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宿舍、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解放军工兵仓库范围。
板桥新城管委会所属部分地区:古雄社区:原有村组;大方社区:大方村(未拆迁部分);柿子树社区:原有村组。
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部分地区:近华社区:潘窑二组、五胜一组、金叶花园小区、锦华新城小区。天保社区:刘一组、刘二组、南奥新居、石林大公园(过渡学区)。
梅山第一小学
梅山街道所属生活区部分,含中兴路社区、上怡新村社区、梅清苑社区。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南、宁芜铁路以西部分,含孙家社区:新建雅苑、梅苑新村、永安花苑及未拆迁的5个村民小组(史家、李山头、王村、西家庄、合面);新建社区(部分):乔家庄、钟家岗。驻地单位:南京市建通墙体材料总公司原职工宿舍。
力学小学金地自在城分校
金地自在城。
注:宋都南郡小区2016年新生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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